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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教〔2017〕许1

2017年01月10日 10:07  点击:[ ]

舟山市明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:

你公司申请设立“舟山绿城育华(国际)学校”的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十四条、第十七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实施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十七条,经审核,批复如下:

一、同意你公司举办“舟山绿城育华(国际)学校”(以下简称学校),学校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学校。

二、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同意由蒋安绰任学校法定代表人,由陈建国任校长。

三、办学地址: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桃源路566号

四、办学类型:普通全日制教育

五、办学范围: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学历教育

六、办学规模:60个班级

七、学校开办资金:600万元

学校正式设立后,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严格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。以后设立事项如需变更,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。

请你公司尽快凭我局发放的办学许可证,依法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。

 舟山市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月9日